郭思蔚、杨敦惠
一般接触到的安魂曲作品,大部分都采用 Requiem 这个字作为曲名,它原本来自安魂曲歌词中第一段经文的第一个字,是拉丁文的“安息”之意。其实安魂曲原来应是安魂弥撒(Mass for the Dead;拉丁文 Missa pro defunctis;法文Messe des morts),亦即罗马教会传统中为死者所举行的一场弥撒典礼的音乐部份,曲中的每一段拉丁经文吟唱都配合着典礼各步骤的进行而安排。例如《进堂咏》的目的在于向参与弥撒的人宣布当日的主题,因此安魂弥撒中的《进堂咏》一开始就声明“天主,赐予他们永恒的安息吧”,表示这是为亡者所举行的一场弥撒。又如《领主曲》原是教徒在典礼最后依序走到圣坛前领取耶稣圣体(以饼干代替)时所吟唱的经文,在安魂弥撒中,这一段也仍然具有着同样的功能。
在复音音乐出现以前,教会中各种典礼的经文都以单声部的素歌(plain chant)方式吟唱,安魂弥撒典礼自不例外。稍后,作曲家们逐渐开始为既有的教会素歌增色,其中一个方式便是在素歌旋律之外添加上另外的旋律线,于是开始有了简单的复音诵歌。此时的安魂弥撒经文很有弹性,很多段落都有好几种经文可以选用,而乐曲的旋律基础则在于历史悠久的教会素歌。然而,教会作曲家们在谱写安魂弥撒曲时,似乎并未立刻开始完全采用复音音乐。
我们目前所知最早的一首完整复音安魂弥撒是奥肯海姆(Johannes Ockeghem, 1410-1497)大约于1470年间谱写的作品。当然,很有可能是更早的此类作品都已佚失,例如十四世纪的伟大作曲家杜菲(Guillaume Dufay, 1400-1474)据说就曾经谱写过一首安魂曲,因为杜菲死前在遗嘱中吩咐后人安排几位歌手在他的葬礼上演唱自己写的安魂曲,可惜音乐史学家至今仍未能寻得此曲的踪影。
有鉴于此时安魂弥撒经文的纷乱,罗马教会在十六世纪中期举行的特伦会议(Council of Trent, 1545-63)中特别决定加以正式统一,订定每一个段落中应该使用的经文。这套统一的安魂弥撒经文包括了一般弥撒曲的通用(Ordinary)项目:《垂怜经》(Kyrie)、《欢呼歌》(Sanctus)、《赞美歌》(Benedictus)、《羔羊赞》(Agnus Dei);以及特殊日(Proper)项目:《进堂咏》(Introit)、《阶台经》(Gradual)、《连唱曲》(Tract)、《续抒咏》(Sequence)、《奉献曲》(Offertory)、《领主曲》(Communion)。此外,有的作曲家在谱写安魂曲时还增添一首《赦免后之答唱》(Responsory after Absolution),不过这一段本不属于弥撒典礼本身,而是在葬礼中才唱的经文。不同于一般仪式用的弥撒曲,几乎谱写成合唱的部份,都是固定的几段经文;后代的作曲家,在写作安魂曲时,都相当自由地在以上几段经文之间选择合适的段落。无论是否遵照特伦会议制定的安魂弥撒版本来谱曲,十六世纪的四十多首现存安魂曲,大致上来说风格偏向保守,作曲家们多半避免采用新兴的声部模仿手法或者音乐界的其它新潮流。西班牙作曲家维多利亚于1605年出版的《安魂弥撒》可谓总结了十六世纪安魂曲的风格,呈现出它的巅峰成就。然而,总体而言,1600 年以后,安魂曲式才开始普遍受到作曲家的欢迎(十七世纪产生了数百首安魂曲作品!),创作风格壑然开朗,新的音乐手法纷纷融入了既有的安魂曲式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