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or 发表于 2008-05-04 10:14:18
标签: 普通讨论
4月30日,是ASCAP(美国作曲家、填词人、出版商协会,目前拥有会员32万)值得庆贺的日子——美国联保法院制定了一套有关互联网音乐版权费的计算方法,导致Yahoo、AOL、Realnetworks三家公司将要给ASCAP支付截至2009年的连续7年时间内累计共1亿美元的音乐版权费。
根据新的计算方法,以2006年为例,Yahoo需要支付的版权费用由原来的89万美元提高至676万美元,而AOL则由63万提高至595万,将近10倍的差距,让三家互联网公司完全失去预算。
国内,由唱片公司、版权人协会等牵头的版权诉讼案也越来越往“天价”方向发展,美国的这个判决当然是有利于他们的。
互联网公司怎么办?靠音乐换来的巨额流量收入始终是要还的,游戏规则开始改变了。不过音乐人也不要沾沾自喜,还是多想想如何解决被消费者讨厌的局面吧,各方的利益博弈还没有结束呢。
(修改于 2008-05-05 21:48:23)


评论
期待中国在互联网上
期待中国在互联网上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上做出什么....